2022年9月9日,杨女士在网上预订了某文化旅游公司及其分公司民宿公司经营的民宿。入住后杨女士认为体验没有达到预期,于是仅为此民宿打出了三星评价,后民宿公司多次打电话与杨女士交涉,要求其更改评论。双方在电话里发生了争执,杨女士认为自己受到了滋扰,遂将三星评价改为一星。
之后,民宿公司用“恶意引导、恶意差评、威胁炒作、实属缺乏心智、为人不厚道”“口出狂言、邀人恶性跟评,并更改评分为一分,属于明目张胆胡作非为”等在评论区回复杨女士。
2022年9月,杨女士将民宿经营方诉至法院。最后,法院判决民宿公司向杨女士公开道歉,赔偿杨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和律师费9000元,驳回民宿公司全部反诉请求。(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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